一、锅炉制造监督检验

锅炉制造监督检验是在受检企业质量检验(以下简称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锅炉产品安全性能进行的监督验证。锅炉制造监督检验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锅炉制造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对锅炉生产单位的主体责任有明确规定:

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随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二、锅炉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锅炉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是对锅炉生产和使用单位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开展为保证和确认锅炉安全的相关工作质量情况的查证性检验。锅炉监督检验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锅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锅炉定期检验是指检验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在用锅炉定期进行的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对锅炉使用单位,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有明确规定: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一、办事程序

1.锅炉制造监督检验

(1)锅炉生产单位在产品制造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报检,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与监检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

(2)检验机构受理监检申请后应向受检企业公告监检大纲、监检工作程序以及承担监检工作的监检人员(以下简称监检员)及其资格项目。

(3)检验机构派出有相应资格的检验检测人员,依据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等文件要求,对锅炉产品安全性能实施现场监督检验,形成原始记录,开具工作联络单或意见通知书(必要时)。

(4)检验机构根据监督检验原始记录,确定监督检验结论,形成锅炉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5)检验机构根据锅炉生产单位的监督检验申请和监检工作完成情况,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锅炉生产单位(或付款单位)应及时付款(相关信息详见我院《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费说明》,下同)。

2.锅炉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

(1)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开工告知书。

(2)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向检验机构提出监督检验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3)检验机构受理监督检验申请,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或上海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统一发票,以下统称“发票”),付款单位付款(相关信息详见我院《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费说明》和《税控发票缴款说明》,下同)。

(4)检验机构接到安装单位的申请后,根据设备的状况制定监督检验实施方案,安排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人员从事监督检验工作,并将承担监检工作的监督检验人员、监检方案(包括监检项目和要求)告知安装单位。

(5)锅炉安装监督检验结束后,检验机构一般设备应当在8个工作日内,大型设备可在28个工作日内出具《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及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6)施工单位凭已付款发票到检验机构领取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和报告。

3.锅炉定期检验

(1)使用单位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2)检验机构受理定期检验申请,开具发票,付款单位付款。

(3)检验机构派出有资格的检验检测人员,依据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等文件要求,对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实施现场定期检验,检验结束当场出具《锅炉定期检验初步结论通知书》。

(4)检验机构根据检验原始记录,确定检验检测结论,形成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

(5)使用单位已付款发票到检验检测机构领取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及锅炉使用标志。

二、检验申请所需材料

1.锅炉制造监督检验

(1)锅炉制造许可证。

(2)报验申请单。

2.锅炉监督检验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2)施工合同。

(3)施工计划。

3.锅炉定期检验

(1)报验确认单。

三、检验需做的准备

1.锅炉制造监督检验

锅炉生产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1)质量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各责任人员的任免文件、质量信息反馈资料等)。

(2)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焊接的持证焊工名单(列出持证项目、有效期等)一览表。

(3)从事锅炉压力容器质量检验的人员名单一览表。

(4)从事无损检测人员名单(列出持证项目、级别、有效期等)一览表。

(5)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资料,工艺文件和检验资料,以及焊接工艺评定一览表。

(6)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月生产计划。

上述文件、资料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监检单位。

2.锅炉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

(1)施工计划。

(2)质量管理手册和相关的管理制度。

(3)质量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工人名单和持证人员的相关证件。

(4)安装设备的出厂文件、施工工艺及相应的设计文件。

(5)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检查、验收资料。

(6)安装监督检验工作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7)根据监督检验的情况,需要在现场设立固定办公场所的,准备必要的办公条件。

3.锅炉定期检验

(1)准备好有关技术资料,包括锅炉制造和安装的技术资料、锅炉技术登记资料、锅炉运行记录、水质化验记录、修理和改造记录、事故记录及历次检验资料等。

(2)提前停炉,放净锅炉内的水,打开锅炉上的人孔、头孔、手孔、检查孔和灰门等一切门孔装置,使锅炉内部得到充分冷却,并通风换气。

(3)采取可靠措施隔断受检锅炉与热力系统相连的蒸汽、给水、排污等管道及烟、风道并切断电源,对于燃油、燃气的锅炉还必须可靠地隔断油、气来源并进行通风置换。

(4)清理锅炉内的垢渣、炉渣、烟灰等污物。

(5)拆除受检部位的保温材料和妨碍检验的锅内部件。

(6)准备好安全照明和工作电源。

(7)进入锅筒、炉膛、烟道等进行检验时,应有专人监护。

(8)对于需要登高检验作业(离地面或固定平面3m以上)的部位,应搭设脚手架。

四、相关表格索取方式

请访问我院网站www.ssei.cn下载或至我院业务接待大厅索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国务院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家质检总局第 22号令《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TSG 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G0002-2010《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TSG ZF001-2006《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G7002-2015《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TSG G7001-2015《锅炉监督检验规则》

TSG G0003-2010《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TSG G5001-2010《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TSG G5002-2010《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

TSG ZB001-2008《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

总局第116号令《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

TSG G1001-2004《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

国质检特函【2011】135号文发布了《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办法》(试行)

一、锅炉制造监督检验成功案例

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是我国专业制造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大型国有企业,是锅炉制造行业的“排头兵”。公司技术力量雄厚,加工设备先进、齐全,检测手段可靠,能满足电站锅炉制造的技术要求和加工要求。公司有较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负责各条线工作的责任人员能到岗工作,工艺控制和质量管理基本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的相关要求。

2003年5月,我院对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制造的锅炉和压力容器产品实行全面监督检验。监检产品覆盖到超超临界电站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和大型煤化工气化炉、液化装置,加氢反应器等大型压力容器,统计近五年业绩,共完成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制造的锅炉容器监检产品351台。

二、锅炉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成功案例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电站锅炉检验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锅函〔2002〕218号)等的要求,在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组织下,对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000MW超临界机组工程7#、8#锅炉安装质量进行了监督检验。我室单独承担了上海化学工业区热电联供电厂为2套300MW级的新建热电联供联合循环电厂配套安装2台双压(双蒸汽、三汽包,其中低压汽包和除氧器水箱为整体)无再热系统,自然循环卧式余热锅炉的安装监督检验以及定期检验。另外,根据市局的要求我室与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联合对本市辖区内的80多台电站锅炉进行了定期检验,对电力行业电站锅炉监察转轨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一、锅炉检验

我院拥有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专业锅炉检验师,先进的无损检测设备,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拥有国内外先进仪器设备,能提供一系列的委托检验服务。

我院锅炉检验室是从锅炉法定检验起步的,曾为上万家锅炉业主提供服务,保障锅炉运行安全。长久以来,不断地沟通、倾听、检验、检测。现在我院能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已远远超出了传统法定的检验范围,保证我们的客户能够更安全,更有效率、更专业、更经济、更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

我院向您提供用户委托的锅炉系统安全技术鉴定、承压类设备技术研究开发服务、承压类设备咨询服务,在用锅炉能效测试 、锅炉节能技术服务以及承压设备无损检测服务:射线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磁粉检测(MT)、渗透检测(PT)、超声衍射时差法检测(TOFD)。

二、水(介质)处理检测

我院公正专业的第三方检测实验室----水(介质)处理检测实验室,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拥有国内外先进仪器设备,能提供一系列的委托检验服务。

水(介质)处理检测实验室是从锅炉检验起步的,曾为上万家锅炉业主提供服务,保障锅炉运行安全。长久以来,不断地沟通、倾听、检验、取样检测。现在我院能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已远远超出了传统法定的检验范围,保证我们的客户能够更安全,更有效率、更专业、更经济、更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

水(介质)检测项目包括:用户委托的工业锅炉水汽质量检测、电站锅炉水汽质量检测、中央空调循环水及工业循环冷却水水质检测、有机热载体检测、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锅炉水处理设备运行监督检验、锅炉内部化学监督检验、相关第三方水质检测服务、以及为客户提供锅炉水处理方面的技术服务和各种水处理用标准试剂等。

三、锅炉能效测试

我院是国家质检总局确认的首批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亦是上海市唯一一家具备工业锅炉新产品定型能效测试资质的机构。根据客户委托要求,能效实验室可对工业锅炉新产品进行能效测试,测定其在额定工况下的能效指标,并出具定型产品测试报告;对于在用工业锅炉,可采用运行工况热效率详细测试方法,测定工业锅炉在实际运行工况下的能效指标,并通过测试、分析等手段,挖掘系统节能潜力,提出整改建议,也可对锅炉改造方案和效果进行验证或对比;对于在用工业锅炉,也可采用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方法,完成每两年一次的工业锅炉定期能效测试工作,出具能效测试报告,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四、锅炉委托制造监督检验(出口马来西亚锅炉委托检验)

根据客户委托要求,在锅炉产品制造过程中,通过核查、验证、抽查、检验、测试、分析、实验等手段,对锅炉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所依据的产品设计、制造和检验规范标准要求作出判断,并出具报告。

一、办事程序

1.锅炉检验

(1)客户向我院提出委托要求。

(2)业务洽谈(商务及技术)。

(3)签订合同(协议)。

(4)制定技术方案、现场检验、测试。

(5)出具报告。

2.水(介质)处理检测

(1)客户向我院提出委托要求。

(2)业务洽谈(商务及技术)。

(3)签订合同(协议)。

(4)制定技术方案、现场检验、测试。

(5)出具报告。

3.锅炉能效测试

(1)客户向我院提出委托要求。

(2)业务洽谈(商务及技术)。

(3)签订合同或服务协议。

(4)制定技术方案(必要时)、现场测试。

(5)出具报告。

4.锅炉委托制造监督检验(出口马来西亚锅炉委托检验)

(1)客户向我院提出委托要求。

(2)业务洽谈(商务及技术)。

(3)签订合同(协议)。

(4)制定技术方案或依据实施细则、图纸审查、现场检验、测试。

(5)出具报告。

二、委托所需材料

1.锅炉检验

(1)委托书。

(2)检验检测相关技术资料。

2.水(介质)处理检测

(1)委托书。

(2)检验检测相关技术资料。

3.锅炉能效测试

(1)合同或服务协议。

(2)锅炉相关技术资料。

4.锅炉委托制造监督检验(出口马来西亚锅炉委托检验)

(1)委托书。

(2)锅炉设计、制造与检验相关技术资料。

三、现场检验检测需做的准备

1.锅炉检验

(1)使用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到场配合

(2)准备相关技术资料

2.水(介质)处理检测

(1)使用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到场配合

(2)准备相关技术资料

3.锅炉能效测试

(1)使用单位、制造单位(必要时)相关人员到场配合。

(2)准备相关技术资料

4.锅炉委托制造监督检验(出口马来西亚锅炉委托检验)

(1)锅炉制造单位根据双方事先商定的流程到场配合。

(2)准备相关技术资料

一、锅炉检验

一家国际知名品牌酒店委托我们对锅炉水和循环冷却水进行水质检测,我们将检测发现的问题以及可以采取的措施告知了客户,客户采纳了建议后,改进了加药管理和排污的频次,从而有效缓解和减少了锅炉的腐蚀和结垢,延长了锅炉的使用寿命,每年约节省了30万元人民币的相关费用。

二、锅炉能效测试

1.定型产品能效测试成功案例

受上海工业锅炉有限公司委托,自2010年至今,能效实验室完成了该公司制造的近20个型号工业锅炉新产品的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工作,测试现场分布在6个省(直辖市或自治区)。经过测试,全部型号工业锅炉的能效指标均达到TSG G0002-2010《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的要求,其中部分产品的热效率更是达到了工业锅炉产品额定工况下目标值的要求。工业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工作,通过将实测数据与法规要求及设计参数相对照,规范制造单位在节能方面的设计和制造行为,从源头上确保工业锅炉产品的能效指标符合节能法规的要求,为工业锅炉节能减排工作作出贡献。

2.节能改造能效测试成功案例

2013年,上海申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的两台卧式内燃蒸汽锅炉进行节能改造,在锅炉尾部烟道上加装非承压式节能器,并把燃料由柴油改为天然气。作为第三方测试机构,能效实验室对其中的一台锅炉在改造前后各进行了一次运行工况热效率详细测试,对改造方案和节能效果进行验证。测试前,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测试方案,并征得了双方的认可;测试中,严格遵循测试方案,严谨操作,力争将偶然因素和人为因素降到最低;测试后,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出具测试报告。该项工作获得使用单位和改造单位的一致好评,测试结果亦作为双方合同能源管理的结算依据。

3.工业锅炉定期能效测试成功案例

2012年底,上海市普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我院对辖区内的70台在用工业锅炉的能效状况进行普查。能效实验室抽调精干力量,按照工业锅炉定期能效测试的要求,采用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方法,在2012年底和2013年初的三个月内,完成了该项普查工作。现场测试完成后,我们不但对每台在用工业锅炉出具了测试报告,提出了改进建议,而且对全部70台的测试数据进行了汇总和分析,总结了普陀区在用工业锅炉的能效现状及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详细的改进方案或应对措施。我们还在普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召集的工业锅炉使用单位管理人员会议上,宣传了国家及上海市对工业锅炉节能方面的要求,通报了普陀区在用工业锅炉能效现状,着重讲解了在用工业锅炉在节能方面常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应对措施。该项工作得到委托方的肯定与好评。

三、锅炉委托制造监督检验

近年来,随着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政策的调整,越来越多的锅炉产品无需经过法定的商检就可以跨出国门,但是由于一些锅炉用户、进入国政府或锅炉生产单位的特殊要求,需要一家权威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委托检验。我们接受了上海华征特种锅炉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威士工业锅炉厂等企业委托,对其制造的锅炉产品,在制造过程中通过核查、验证、抽查、检验、测试、分析、实验等手段,依据客户委托要求做出规范标准符合性判断,并出具了委托检验报告。

四、出口马来西亚锅炉委托检验

近年来,随着我国加入WTO,机电产品出口业务不断增长,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取得马来西亚政府授权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第三方检验资质后,经过我们的不断努力,检验业务趋于稳定,每年保持在二十台左右的出口马来西亚第三方检验业务,已和三浦工业设备(苏州)有限公司、无锡杰能加热炉有限公司等出口锅炉制造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并在不断拓展诸如江苏太湖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等潜在客户市场,针对客户依据马来西亚政府接受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的图纸、强度计算等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在锅炉产品制造过程中,通过核查、验证、抽查、检验、测试、分析、实验等手段,依据客户委托要求做出规范标准符合性判断,并出具第三方委托检验报告。